本期着重对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洁净室(区)要求及检测方法进行详细阐述。
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03月05日发布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 15979-2002,并于2002年09月01日实施。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产品和生产环境卫生标准、消毒效果生物监测评价标准和相应检验方法,以及原材料与产品生产、消毒、贮存、运输过程卫生要求和产品标识要求。在本标准中,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:本标准适用于国内从事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生产与销售的部门、单位或个人,也适用于经销进日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部门、单位或个人。
1、与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生产洁净室(区)相关的要求:
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生产洁净室(区)环境要求及检测依据
监测项目 | 技术指标 | 检测方法 | ||
100 000级 | 300 000级 | |||
温度,℃ | 18~28(或按照工艺要求) | GB 50591-2010 | ||
相对湿度,% | 45~65(或按照工艺要求) | |||
进风口风速,m/s | ≥0.25 | |||
室内外压差,Pa | ≥4.9 | |||
尘埃数 个/m³ | ≥0.5μm | ≤3 500 000 | ≤10 500 000 | |
≥5μm | ≤20 000 | ≤60 000 | ||
浮游菌,cfu/m³ | ≤500 | —— | ||
沉降菌数,个/m³ | ≤10 | ≤15 | ||
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,cfu/cm2 | ≤10 | —— | ||
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,cfu/只手 | ≤300 | GB 15979-2002 | ||
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,cfu/cm2 | ≤20 | |||
工人手表面致病菌 | 不得检出 | |||
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,cfu/m³ | ≤2500 |
2、检测方法
2.1温湿度的检测
2.1.1 无恒温恒湿要求的温湿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;
1 室内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测定之前,空调净化系统应已连续运行至少 8h。
2 温度的检测可采用玻璃温度计、数字式温湿度计;湿度的检测可采用通风式干湿球温度计、数字式温湿度计、电容式湿度检测仪或露点传感器等。根据温湿度的波动范围,应选择足够精度的测试仪表。温度检测仪表的最小亥刻度不宜高于 0.4℃,湿度检测仪表的最小刻度不宜高于2%。
测点为房间中间一点,应在温湿度读数稳定后记录。测完室内温湿度后,还应同时测出室外温湿度。
2.1.2 有恒温恒湿要求房间的温湿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;
1 选择以下检测仪器;
1)温度计∶采用铂电阻、热电偶或其他类似温度传感器组成测温系统;
2)湿度计∶可采用干湿球温度计或其他固态湿度传感器组成测湿系统。
2 检测方法与步骤如下∶
1)室内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测定之前,空调系统应已连续运行至少12h;
2)根据温度和相对湿度波动范围(表1),应选择相应的具有足够精度的仪表进行测定。根据由低到高的精度,测定宜连续进行 (8~48)h,每次测定间隔不应大于30min;
3)室内测点可在送回风口处或在恒温恒湿工作区具有代
表性的地点布置。测点一般应布置在距外墙表面大于 0.5m、距地 0.8m 的同一高度上;也可以根据恒温恒湿区的大小,分别布置在离地不同高度的几个平面上。具体测点数应符合表1 的规定。
表1 有恒温恒湿要求时的温、湿度测点数
波动范围 | 室面积≤50m2 | 每增加20~50m² |
温度波动 Δt=±0.5℃~±2℃ | 5 | 增加 3~5个 |
相对湿度波动 ΔRH=±5%~±10% | ||
温度波动 Δt≤|0.5|℃ | 点间距不应大于 2m,点数不应少于5个 | |
相对湿度波动 △RH≤|5|% |
2.2风速的检测
2.2.1 风速检测必须首先进行,净化空调各项效果必须是在设计的风量风速条件下获得。
2.2.2 风速检测前必须检查风机运行是否正常,系统中各部件安装是否正确,有无障碍,所有阀门应固定在一定的开启位置上,且必须实际测量被测风口、风管尺寸。
2.2.3 测定室内微风速仪器的最小刻度或读数不 应大于 0.02m/s,一一般可用热球式风速仪,需要测出分速度时,应采用超声波三维风速计。
2.2.4 对于单向流洁净室,可采用室截面平均风速和截面积乘积的方法确定送风量,垂直单向流洁净室的测定截面取距地面 0.8m 的无间隔面 (孔板、格栅除外) 的水平截面,如有阻隔面,该测定截面应抬高至阻隔面之上 0.25m;水平单向流洁净室取距送风面 0.5m 的垂直于地面的截面,截面上,测点间距不应大于1m,一般取0.3m。测点数应不少于 20个,均匀布置。
2.2.5 对于非单向流洁净室,内安装过滤器的风口可采用套管法、风量罩法或风管法测定风量,为测定回风口或新风口风量,也可用风口法。
2.2.6用任何方法测定任何洁净室风口风速时风口上任何配件、饰物一律保持原样。
2.3 静压差的检测
2.3.1 静压差的测定应在所有房间的门关闭时进行,有排风时,应在最大排风量条件下进行,并宜从平面上最里面的房间依次向外测定相邻相通房间的压差, 直至测出洁净区与非洁净区、室外环境(或向室外开口的房间)之间的压差。
2.3.2 有不可关闭的开口与邻室相通的洁净室,还应测定开口处的流速和流向。
2.4 尘埃数的检测
2.4.1 室内检测人员应控制在最低数量,不宜超过2人,面积超过100㎡又需快速完成测定任务时可适当增加人数。人员必须穿洁净服,应位于测点下风向并原理测点,动作要轻,保持静止。
2.4.2 0.5μm及5μm微粒的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:
1)采用尘埃粒子计数器测定0.5μm及5μm微粒应根据以下步骤计算空气洁净度级别
室内平均含尘浓度和各测点平均含尘浓度的标准误差
表2:洁净度评级标准
采样点数 | 合格标准 | 结论 |
1 |
| 达到该级别 |
2~9 |
| 达到该级别 |
≥10 |
| 达到该级别 |
注:n 测点数
——每个采样点上连续3次或3次以上稳定读数的平均值;
——各店平均值中的最大值;
t——置信上限为95%时,2~9点采样时单侧t分布的系数,其值见下表。
表3:级别浓度上限
粒径(μm) 级 别 | 0.5 | 5 |
100000级 | 3520000 | 20000 |
300000级 | 10500000 | 60000 |
表4:系数t
点数 | 2 | 3 | 4 | 5 | 6 | 7 | 8 | 9 |
t | 6.31 | 2.92 | 2.35 | 2.13 | 2.02 | 1.94 | 1.90 | 1.86 |
2.4.3测点数按下表选用
面积(㎡) | 洁净度 |
<10 | 8~9级 |
10 | 2 |
20 | 2 |
40 | 2 |
100 | 2 |
200 | 6 |
400 | 13 |
1000 | 32 |
2000 | 63 |
采样点应均匀分布于洁净室或洁净区的整个面积内,并位于工作区高度(取距地面0.8m,或根据工艺商定),当工作区分布于不同高度时,可以有1个以上测定面。
2.4.4 乱流洁净室(区)内采样点不得布置在送风口正下方。
2.4.5 每一测点上每次的采样必须满足最小采样量,100000级及300000级最小采样量应不小于2L。
2.4.6每次采样点数应满足可连续记录下3次稳定的相近数值,3次平均值代表该点数值。
测单向流动时,采样头应对准气流;测非单向流动时,采样头一律向上。
2.5浮游菌的检测
2.5.1使用单级或多级撞击式采样器、离心采样器或过滤采样器,采样必须按所用仪器说明书的步骤进行,特别要注意检测之前对仪器消毒灭菌,并对培养皿或培养基条做阴性对照。
2.5.2 采用点数参照下表:
面积(m2) | 洁净度 | |||
Ⅰ级 | Ⅱ级 | Ⅲ级 | Ⅳ级 | |
<10 | 2~3 | 2 | 2 | 2 |
10 | 4 | 3 | 2 | 2 |
20 | 8 | 6 | 2 | 2 |
40 | 16 | 13 | 4 | 2 |
100 | 40 | 32 | 10 | 3 |
200 | 80 | 63 | 20 | 6 |
400 | 160 | 126 | 40 | 13 |
1000 | 400 | 316 | 100 | 32 |
2000 | 800 | 623 | 200 | 63 |
2.5.3 采样点应在离地0.8m髙平面上均匀布置,或经委托方(用户)与检测方协商确定。乱流洁净室内不得在送风口正下方布点。静态或空态检测前对室内各种表面应作擦拭消毒。
2.5.4 每点采样1次,如工艺无特殊要求,每次采样量应大于等于下表推荐的浮游菌最小采样量。每次采样时间不宜超过15min,不应超过30min。当洁净度很高,或预期含菌浓度可能很低时,采样量应大于最小采样量很多,以满足减少计数误差的要求。
洁净度级别 | 最小采样量(L) |
5级和高于5级 | 1000 |
6级 | 300 |
7级 | 200 |
8级 | 100 |
9级 | 100 |
2.5.5采样器应用支架固定,采样时检测人员应退出,手持离心式采样器除外。
2.5.6 采样后宜在2h之内将采样器中的培养皿或培养基条送入 培养箱中培养。
2.5.7 每点平均值取到小数点后1位。
2.5.8 动态监测的测点位置、数量和高度由工艺并经协商确定。每间洁净室或每一个独立受控环境中各点总采样量,不分级别, 均应大于1m。每点可用多台采样器。
2.5.9 当单皿菌落数太大受到质疑时,可按以下原则之一进行处理:
1)作为坏点剔除;
2) 重测,如结果仍大,以两次平均值为准;如结果很小, 可再重测;
3) 重测该处微粒浓度,参考此结果作出判断。
所有上述处理方法均应记录在案。
2.6沉降菌的检测
2.6.1使用直径φ90mm 的培养皿采样。当采用其他直径培养皿时,应使其总面积和φ90mm皿总面积相当。
2.6.2培养皿中灌注胰蛋白酶大豆琼脂培养基,必须留样作阴性对照。
2.6.3培养皿表面应经适当消毒清洁处理后,布置在有代表性的地点和气流扰动极小的地点。在乱流洁净室内培养皿不应布置在送风口正下方。
2.6.4当用户没有特定要求时,培养皿应布置在地面及其以上 0. 8m之内的任意高度。
2.6.5每一间洁净室或每一个控制区应设1个阴性对照皿。
2.6.6动态监测时也可协商布点位置和高度。
2.6.7培养皿数应不少于微粒计数浓度的测点数,如工艺无特殊要求应大于等于表中的最少培养皿数,另外各加1个对照皿。
洁净度级别 | 所需培养皿数(以沉降0.5h计) |
高于5级 | 44 |
5级 | 13 |
5级 | 4 |
7级 | 3 |
8级 | 2 |
2.6.8当延长沉降时间时,可按比例减少最少培养皿数,为防止脱水,最长沉降时间不宜超过1h,当所需沉降时间超过1h, 可重叠多皿连续采样。除非经过验证,证明更长的沉降时间可以基本按比例增加菌落数。
2.6.9培养皿应从内向外布置,从外向内收皿。
2.6.10每布置完1个皿,皿盖只允许斜放在皿边上,对照皿盖挪开即盖上。
2.6.11布皿前和收皿后,均应用双层包装保护培养皿,以防污染。
2.6.12收皿后皿应倒置摆放,并应及时放入培养箱培养,在培养箱外时间不宜超过2h。如无专业标准规定,对于检测细菌总数,培养温度采用(35〜37)℃,培养时间为(24〜48) h;对于检测真菌,培养温度(27〜29)℃,培养时间3d。
2.6.13布皿和收皿的检测人员必须穿无菌服,但不得穿大褂。头、手均不得裸露,裤管应塞在袜套内,并不得穿拖鞋。
2.6.14对培养后的皿上菌落计数时,应采用5〜10倍放大镜查看,若有2个或更多的菌落重叠,可分辨时则以2个或多个菌落计数。
2.6.15当单皿菌落数太大受到质疑时,可按以下原则之一进行处理:
1)作为坏点剔除;
2) 重测,如结果仍大,以两次平均值为准;如结果很小, 可再重测;
3) 重测该处微粒浓度,参考此结果作出判断。
所有上述处理方法均应记录在案。
2.6.16毎皿平均菌落数取到小数点后1位。
2.6.17动态监测时每点叠放多个平皿或采用可自动切换的仪器,每点应釆满4h以上,每皿可采30min。当只放1个皿时, 可少于4h,但不可少于1h。
2.7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数
2.7.1 对于洁净室内围护结构 、设备等表面的微生物采样,应采用无菌棉拭子擦抹法,当表面很大,硬且平时,也可采用接触皿法。
2.7.2 用规格板标定出面积为 25cmn² 的区块,对于围护结构,每面结构不少于4 块,对于设备,每件不少于2 块,取样地点均协商确定。
2.7.3 将无菌棉拭于含 10mL 稀释液试管中浸湿,于管壁上挤干后,对一区块擦抹采样,横竖往返 8 次。每一区块使用1根无棉拭。采样后。以人无菌操作方式业棉式采样端剪入原稀释液试管中,经电动混匀器震荡 20s 或在手掌振打 200 次。
2.7.4 取含菌液体 1.0mL,以琼脂灌注法接种平皿,每个样本接种 2个平Ⅲ,于(35~37)℃培养箱中培养(24~48)h后计数。
2.8.5 必须将本次检测所用的稀释液、棉拭子、培养基等留样作阴性比照。
2.8.6 具体事项遵照卫生部《消毒技术规范》执行。
2.8.7 对于使用接触Ⅲ采样的表面,以无菌操作方式,先将培养基注入硬质或软质 955 平皿,使培养基表面高出培养皿周边,测试时,将培养皿倒过来,使培养基表面均匀牢固地按压住整个区域 5s,不得有环形或线性的运动。
2.7.8 对于围护结构,每面结构应用不少于 4 个培养皿按压,对于设备,每件用不少于 2个培养皿按压。
2.7.9 按压取样后的培养皿,应在 2h 之内,于(35~37)℃培养箱中培养(24~48)h后计数。
2.7.10 菌类平均数取到小数点后1 位。
2.8工作台面与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
2.8.1 样品采集
工作台:将经灭菌的内径为5 cm×5 cm 的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,用一浸有灭菌生理盐水的棉签在其内涂抹 10 次,然后剪去手接触部分棉棒,将棉签放入含 10 mL 灭菌生理盐水的采样管内送检。
工人手:被检人五指并拢,用一漫湿生理盐水的棉签在右手指曲面,从指尖到指端来回涂擦10 次,然后剪去手接触部分棉棒,将棉签放人含 10 ml 灭菌生理盐水的采样管内送检。
2.8.2 细菌菌落总数检测
将已采集的样品在6 h 内送实验室,每支采样管充分混匀后取1 mL 样液,放入灭菌平皿内,倾注营养琼脂培养基,每个样品平行接种两块平皿,置 35℃士2℃培养 48 h,计数平板上细菌菌落数。
式中:——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,cfu/m²;
A ——平板上平均细菌菌落数;
S2——采样面积,cm2;
——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,cfu/只手;
2.9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
2.9.1 样品采集
在动态下进行。
室内面积不超过 30 m²,在对角线上设里、中、外三点,里、外点位置距墙1 m;室内面积超过 30 m²,设东、西、南、北、中 5点,周围 4 点距墙1m。
采样时,将含营养琼脂培养基的平板(直径9 cm)置采样点(约桌面高度),打开平皿盖,使平板在空气中暴露 5 min。
2.9.2 细菌培养
在采样前将准备好的营养琼脂培养基置 35 C土2 C培养 24h,取出检查有无污染,将污染培养基剔除。
将已采集的培养基在6 h 内送实验室,于 35 C土2C培养 48 h 观察结果,计数平板上细菌菌落数。
2.9.3 菌落计算
式中∶y1 ----------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,cfu/m³;
A------平板上平均细菌菌落数;
S-------平板面积,cm;
t--------暴露时间,min。
2.10工人手表面致病菌
具体见GB 15979-2002《一次性卫生用品卫生标准》附录B,后期进行详细阐述。